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依据随县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5]302号的要求,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随县均川镇高皇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随县均川镇高皇庙村十二公里碑,拟建1套厌氧滤池+表流湿地+人工浮岛+生物稳定塘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0吨,承包范围为生态处理系统的工艺、土建及各专业的施工、湿地处理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计划工期30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招标范围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项目经理应是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环保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企业在册(提供2015年6月以来有明细的社保及劳动合同证明资料)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3)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4)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在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一单元3楼)报名,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证书、身份证;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为项目班子交纳的2015年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⑨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对响应投标人进行资格及投标符合性审查,从符合资格条件及投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不足3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23日15时30 分,地点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递交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原则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低于成本价除外),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电话:0722-3315803、33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