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城西污水处理厂10KV配电增容工程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招环资【2014】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西污水处理厂10KV配电增容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西污水处理厂。
2.3 规模:计划投资约630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配电增容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具体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9:00-11:00, 15:00-17:00)由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须网上可以查询的)】、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在发布公告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以上资料(①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30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00分,地点:衡阳市水利局13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