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赣康招字 [2015] 年 230 号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康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康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康区龙岭镇金龙社区槽家坡小组章江河畔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赣发改环资字 [2012]1880 号 | ||
项目总投资 |
1903.56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03.56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1600.00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1-2 层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康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主体土建主要包含新建外围围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卡式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污泥泵房、紫外线消毒渠及出水分析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大门、传达室、变配电间、脱泥机房、综合车间、综合楼以及配套管网安装工程,属建筑三类、装饰三类、安装一类工程 ; 综合车间、综合楼等建筑面积约 1600m2 , 层数 : 一 - 二层 , 最大跨度 6 米 , 室外市政部分主要包含路面、人行道以及排水管道 DN300-1200 等项目。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 建筑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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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 [ 建筑工程二级 ] ( 含 )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 、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 本工程授权委托人 ( 注册建造师 ) 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公司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原件,须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手册或花名册 ( 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和缴费凭证 ) 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账单;如果建造师是法人代表的,则提供:身份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外省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送审表》; (6)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 (7))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和五大员不能是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在职人员(含外聘人员),否则作废标处理); (8) 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9 )须提交公司或投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公司和投标公司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书》。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其中《投标资格送审表》只需在资格标中提供电子件,不需另提供原件),未提供齐全原件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或上传的资格标投标文件所含内容不全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①列入赣州市第五批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不接受被法院列入不诚信(老赖)名单的企业参加投标。 5 、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6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 报价承诺法 ",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为 19035635.72 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 17411181.97 元, 其中暂列金额为 90 万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 7 、南康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为第二次招标 , 工程开工日期 2016 年 4 月 15 日 , 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9 日 , 工期为 300 日历天。 8 、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发布。 9 、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600 元 / 份 / 标段,在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10 、如其他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 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 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 11 、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2 、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13 、关于新旧资质过渡期问题: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凡符合本工程资质等级要求的,无论持有新资质或者旧资质均视为符合要求。 1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 、本工程为南康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第二次招标 ) , 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