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延川县关庄镇十甲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陕环批(2015)77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中省投资,总投资为50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川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川县关庄镇十甲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和水源综合治理工程。其中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包括10个宣传牌,3个管理教育制度栏,5个公告牌,3个警示标志牌(1个保护区标志牌、2个道路警示标志牌),2座饮用水源界碑,2个饮用水源界标,1个示范村标示牌,1个示范镇标示牌,450本环保政策宣传册,水源综合治理工程包括377m三角折弯护栏,2个简易门,420m水源地雨水、污水导排渠,725㎡绿化隔离带。本工程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延川县环境保护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单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911-888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