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石门镇羔羊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石门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镇羔羊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由 市、镇财政 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门镇羔羊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址位于 石门镇羔羊村。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计划投资约 155万元,共分为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经理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5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年08月15日上午11时00分,到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5.联系方式
88615277
88666115(业主单位)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和地点:
另行电话通知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