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水救河、何川河污水截流支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己由绩溪县发改委[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绩溪县水救河、何川河污水截流支管工程沿水救河至扬之河出口新建生活污水截流支管,接入扬之河右岸污水干管,安装直径***mm污水支管,长度约3100m;沿何川河至扬之河出口新建生活污水截流支管,安装直径***mm污水支管,长度2200m,建设沿水救河、何川河两侧零散污染源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850万元。
2.2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45日内提交施工图等全部勘察设计成果。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勘察设计咨询全过程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3.3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4投标人应于开标日之前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完成基础信息登记。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必须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投标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ggzyjy.com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6.2 投标人应在2016年9月 12 日 9 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汇入单位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 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
以上两个账户投标单位自选一个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汇入即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12 日9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联系人:汪海根 联系电话:0563-8160106。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希伟 联系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