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受采购单位委托 ,就“安吉县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化验设备、玻璃仪器及耗材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报价。
1、项目编号:JCXJ2016-010B
2、项目名称:安吉县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化验设备、玻璃仪器及耗材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实验室化验设备、玻璃仪器及耗材、实验试剂、化验室试验台等 | 详见采购清单 | 1 | 批 |
备注 | 1、 采购预算 30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 |
4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5 、报价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 (厂 )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 、采购方式: 询价。
7 、询价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8 、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表一份。
9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到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 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 购买时间: 2016年 8月 18日至 2016年 8月 22日上午 8: 00时至 11: 30时、下午 14: 00时至 17: 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0 、 保证金: 6000元,应于询价前到账,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账 户: 1205290009000204676
11 、询价时间和地点: 11.1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由被询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于 2016年 8月 24日下午 15:0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 23号八楼)。不接受传真报价和网上报价。 11.2 2016年 8月 24日下午 15: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 23号八楼)由询价小组开始询价,下午 15:00时以后将不接受任何报价。
12 、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3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0572-5029725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 0572-5028961 传 真: 0572-502896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2-53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