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607241608170102 招标编号: 赣上招字[2016]第70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营前镇污水处理项目第一期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犹县营前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上发改字{2015}49号、会议记要摘要第33期 | ||
项目总投资 | 345.92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45.92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含管网长度约2917m,包括新敷设管道的土石方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以及人行道块料铺设工程。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 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必须由建造师担任,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合同外还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3、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等材料均需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若投标人正处于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6、本工程投标报名费400元,现场缴纳,售后均不退。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