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闽侯市政招201603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荆溪新城桐口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工程建设规模:闽侯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荆溪新城桐口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总投资5427131元;
招标范围:闽侯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荆溪新城桐口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427131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标段划分: /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5)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通过 闽侯县招标网(www.mh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闽侯)2.4.3.1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 年 8 月 22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6 年 8 月 25 日交付图纸。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 8 %)发包价为 5002203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 年 9月 12 日 10 时 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备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注明“闽侯市政招2016032 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 ,邮编:350101
电子邮件: 531995891@qq.com
电话: 13599090215 ,传真: 0591-22626881
联系人: 陈少强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 547209155 @qq.com
电话: 0591-87814559、13960825735 ,传真: 0591-87814559
联系人: 贺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