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818_105212729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河北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给排水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15]5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给排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给排水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大张庄村西
2.3建设规模:中水处理系统(土建、电气、外网)、给水系统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
2.6计划工期: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1月18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上查询结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 2016年8月2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 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无效),并到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室五(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文件,以上证书原件(新版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14日14时00分,递交至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 址:保定市百花路238号
邮 编:071051
电 话:0312-7531930
联系人:陆卫华
招标代理: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建华南路789号十方商贸城10号楼607室
邮 编:071051
电 话:0312-2011168
传 真:0312-2011168
联 系 人:李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