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粤江公司2016年11号机组1号高压加热器疏水改造气动调节阀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600C24N2622
日 期:2016年8月18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公司2016年11号机组1号高压加热器疏水改造气动调节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发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区约23km,韶关市37km。厂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2.2招标范围:
粤江公司拟采购气动调节阀及其配套配件,投标人须供货及安装指导。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号高加气动调节阀 PN4.0 DN150 t≥350℃
气动装置工作气压0.3~0.4MPa 台 1 含气动装置及其配套附件。可参照10号机气动调节阀。
(1) 智能阀位定位器 DVC6200 个 1
(2) 空气过滤器 NT-107F 个 1
(3) 调压阀 67CF 个 1
(4) 保位阀 167DA 个 1
2 截止阀 J61H-40C DN20 PN4.0 个 2
3 截止阀 J61W-25H DN20 PN2.5 个 1
4 无缝钢管 φ159×7/20 kg 100
5 无缝钢管 φ25×2/20 kg 20
6 不锈钢无缝管 φ25×2.5/1Cr18Ni9Ti kg 35
7 不锈钢无缝管 φ16×2/1Cr18Ni9Ti kg 15
8 无缝大小头 φ273×φ159×11/20
L=178 个 2 φ159侧内孔扩大处理,控制壁厚为7+0.5且均匀,扩孔后的壁厚不得小于7。
9 槽钢 12 .6/A3 kg 75
10 φ25管夹 套 20
11 φ16管夹 套 10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标的及服务的服务商(代理需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函信息,且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投标)。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1项为国内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气动调节阀供货的业绩,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电话:020-37860615;传真:020-37860611;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点00分至2016年8月24日下午16点0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功报名,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gongtianyi@ebidding.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6年8月24日16:0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37860622/37860635/37860636
传 真:(8620) 8767 3286
联 系 人:盛祖强、曹小玉、龚天祎(gongtianyi@ebidding.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之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曹小玉
电 话:(8620) 37860635
传 真:(8620) 87673286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乌石镇韶关发电厂
联系人:呼凌云(0751-663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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