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城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已由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复【2016】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贵州省石阡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石阡县城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和改造污水管3551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及合同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 8月 18日至2016年8月25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8月 18日至2016年8月24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 日10时00 分,地点为: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石阡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阡县县城
联 系 人:屠跃平
电 话:0856-793103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 系 人:陈杰
电 话:0851-8558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