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净水厂三通一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净水厂三通一平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规划鼎盛大道与规划宝溪路交口东南角
建设规模:核定该工程总概算为58298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一座(10万吨/日),中途加压泵站一座(1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10万吨/日)及配套设施建设;敷设输水管道29.61公里(其中DN1400长21.23公里、DN1200长8.38公里)、配水管网10.78公里。
招标范围: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净水厂三通一平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净水厂临时道路、临时建设设施、临时电源及场地土石方平整等内容)。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估算价:约758万元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7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或建筑工程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且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所报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单位简介;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营业执照(副本),需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需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需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6)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三个月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8)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9)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和资格条件3.5条第(2)、(3)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4)、第5)项外,其余均需携带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4.3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确定的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文件的获取
(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76959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邮箱:chuangdazb@163.com
电话: 186038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