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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水厂超滤污水回用超滤膜及反渗透膜招标(第3次变更)

发布时间:2016-8-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水厂超滤 所需污水回用超滤膜及反渗透膜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726-4815-1145-B1

  2.项目内容:扬子水厂超滤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反渗透膜元件\BW30FR -365 聚酰胺复合膜 60.0
2 超滤膜组件\0.04μm PVDF 8.0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9月30日,扬子供应总库103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商注册资金大于1500万元;

  6.3 投标商具有同类型污水回用超滤膜及反渗透膜业绩;

  6.4 投标商必须满足污水回用超滤膜采购技术要求.3中招标技术要求,和污水回用反渗透膜采购技术要求。

  6.5 投标商如为代理商,则要求出具生产商授权独家代理资格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7月13日21时至2016年07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 )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 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 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2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2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9月02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郭玉旗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投标说明:

  一、投标说明:1、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U盘4包分别密封。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的盖章版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

  2、本次招标所有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

  3、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重要商务条款:

  1.根据扬子石化物装部质保金管理条例,对于首次进入中石化供应商网络的供应商,签订的首份合同必须预留质保金(函)按合同货款总价20%预留质量保证金(函),预留时间为物资投用后一年或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限。

  2. 对于B类物资,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须预留质保金(函)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采购科室按合同货款总价20%预留质量保证金(函),预留时间为物资投用后一年或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限。

  3.无预付款。

  4.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前后预期3个月内。

  5.付款有有效期半年内的承兑汇票.。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郭玉旗

  电话:138 1386 2460

  电子邮箱:guoyq.yz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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