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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星炬小区还建房三期污水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270号”文件要求,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其“星炬小区还建房三期污水管网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星炬小区还建房三期污水管网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CCGDL-20160722-X

  三、采购内容:星炬小区还建房三期污水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或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专职安全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外省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湖北省建管局办理一体化投标登记后打印带二维码的登记表,否则投标无效;

  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查询时间为2016年11月前推2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5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有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本项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6年1月至8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11月前推2年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0日15时00分,地址: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其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八、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科长电话:18771367035

  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陈榴电话(传真):0722-33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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