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SZZB-2016-SG-037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金乡县东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惠民路东延段(青年路-奥体大道)施工 已由 以 鲁发改投资(2013)3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金乡县东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惠民路东延段(青年路-奥体大道)施工位于惠民路东延段(青年路-奥体大道),2100m,合同估算价460万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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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其他条件: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6.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6.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无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等问题(投标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4 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需携带有效年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被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电话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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