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长青大道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16〕4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6〕4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109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阆中市。
2.2项目规模:新建长1.5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
2.3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近三年具有1个类似业绩。
3.2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EPC)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 年 11 月 26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阆中市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17-6262306
传 真: 0817-6262306
电子邮件: 18042066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89号龙湖时代天街17栋627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87956963
传 真: 028-87956963
电子邮件: 66267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