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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3】2 33 号文批准建设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

  2 、 招标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3 、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权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 。 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 投融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采购、运营,维护和移交 。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和洪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1年)。

  4 、 项目概况

  4.1 建设规模:设计日处理能力为8.5 万吨。一次性招标,视园区发展情况分期建设。

  4.2 厂址选择

  根据《武汉经济开发区新滩新区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工业园区规划区内西北边,靠近环园公路和武监高速。

  4.3 本次招标的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范围内部分,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生活设施、生产管理设施、厂区内给排水、供电,绿化和围墙等;以及上述厂区红线范围外的进厂污水管线接驳部分、经处理后的出水排放管线部分,均将通过本次招标以BOT方式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资建设。厂区红线范围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不含进厂污水管线接驳部分和经处理后的出水排放管线部分)的建设、改造和厂外道路、给水、供电、雨排水及通讯等厂区配套设施所需资金投入由政府方负责解决。

  二、 工程质量要求

  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近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设施的接口布置等;工艺推荐采用改良A2/O工艺。土建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国家规范明确的与本工程等级类别适用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污泥含水量小于百分之六十

  三、 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1 、 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 .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及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 或工业废水类)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3 、 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5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于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同时具备三个资质)

  6 、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为4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良好的企业声誉(以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为准)。

  7 、2011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一个综合污水处理建设或营运项目同类业绩和设计院有同类业绩设计成果。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8 、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9 、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无违纪违法案件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提供)。

  10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1 、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后按得分高低排序情况,再次到投标总公司进行审查 , 如有异议取消其中标资格 ( 含挂靠其它公司 , 借资质 , 串标围标和资金不实等不法行为 ) ,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30 日至2016年12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厅凭营业执照、网员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六、投标 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2 月 3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洪湖市新滩镇政府对面

  联系人:程远明

  电话:027-65270016 13310581698

  7.2 招标代理: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洪湖市融建华府门面(原老四中对面)

  电话:0716-2828156

  邮编:433200

  7.3 办理网员证联系方式: 0716-2490607

  2016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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