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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6】177号 文批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前期手续的招标条件,现对 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二标段地下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水厂项目位于永宁县胜利乡,取水项目位于南部水源地。

  2.2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深井10组20眼,10座变电站,5500m ?清水池1座以及送水泵房等,配套敷设输水管网26.55公里,建成后永宁第二水厂供水规模可达6.0万m ?/d。

  2.3招标范围:

  2.3.1 永宁第二水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2 永宁第二水厂三期项目地下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及以上)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技术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5.投标单位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廉洁投标告知函;

  7.授权委托人、法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

  3.2二标段(地下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及以上)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5.投标单位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廉洁投标告知函

  7.授权委托人、法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挂靠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登陆宁夏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1本项目无图纸。

  5.2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

  邮 编:750100

  联系人:张罡

  电 话:13995189880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9号柏桂苑1号楼公寓1910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马晓萍

  电 话:0951-89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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