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2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任丘城东污水处理厂经营权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3300220004
项目联系人:崔旭刚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0151
采购人:任丘市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321159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80151
预算金额:86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02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2-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2-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4)申请人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生活污水处理一级资质;(5)申请人至少具有在国内投资建设和运营(含BOT/ROT/TOT)一项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业绩;(6)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基于经营权转让的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即城东污水处理厂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权属仍归政府方,项目公司仅拥有经营权及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