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6-0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二常电脱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二常电脱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电脱盐罐内件和污水处理装置。
2、技术要求:详见二常电脱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电脱盐罐设备规格表及技术协议。
3、招标范围:电脱盐罐内件和污水处理装置(详见二常电脱盐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电脱盐罐设备规格表及技术协议)。
4、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
5、供货周期:2017年03月31日前(通知发货)。
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含运杂费)。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使用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
8、服务要求: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到现场。
9、其 他:最高投标限价3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标的物制造资质。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2011年1月1日起电脱盐和相应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在石油化工方面单套处理量500万吨/年或以上装置销售及使用业绩总量不少于3套,并连续稳定运行三年以上(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细表复印件、现场施工图片等证明材料)。无不良业绩。
4、技术方案需经技术主管部门确认,并签订技术协议。
5、在人员、设备、生产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25 日至2017年 2 月 6 日,上午 8 时 0 分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4室,持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肖宏(技术)、王庆革(商务)
电 话:15304160389(技术)
电 话:0416-4261835;13804167896(商务)
开户银行:辽宁省锦州市工商银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张儒霖
电 话:0416-4155018; 传 真: 0416-4264936
电子邮件:jzshzb04@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