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大道(池海路至15号泵站)污水管线工程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293号批准前期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管线北起平湖大道与池海路交叉口以北约300米处,南至市区15号污水泵站,管线全长约2.3km。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大道(池海路至15号泵站)污水管线工程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中需要设计配合的工作以及工程结束后协助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技术服务。本工程管线设计污水输送规模为5.5万吨/天,管线全长约2.3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1条DN1000的污水压力管线及其他辅助工程。计划设计周期:初步设计为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15日历天内。
2.2本次招标工程的建安费为1303.72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50.37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嘉兴市外投标人须具有进嘉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 2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2 月13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2 月1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1 日9 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项目报名和支付。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建设工程资料-网银保证金流程说明(非CA版)流程进行操作,未能进行注册、报名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573-85061728。
6.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4 年3 月 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建国北路90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573-85576731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2017年2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