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扩建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TFSCG2017-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青田县人民医院
五、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青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扩建提升改造工程 |
项 |
1 |
105 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3、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1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5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3、账户信息:
户 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账 号:39110154800000222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田支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5月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青田县人民医院(招标人)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906782807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晓珍,联系电话:0578-6608288,传真:0578-660828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人民医院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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