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清净下水2万立方米/天处理系统项目的规划、可研编制、设计,招标人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清净下水2万立方米/天处理系统项目的规划、可研编制、设计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清净下水2万立方米/天
2.4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个标段。
2.5.1本次招标的内容如下:
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清净下水2万立方米/天处理系统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所提出设计变更、服务、承诺等所有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5.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3)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外区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自治区备案和兵团备案)。
3.5 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在疆内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 5月24 日19时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外区企业须携带进疆备案(自治区备案和兵团备案)原件。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乔兵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999535599 电话:15909932531 1470993262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