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东路-晋阳污水厂污水管线工程已经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2016]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融资资金,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污水管线南起清东路,沿滨河西路南延工程绿化带铺设,北进晋阳污水处理厂,总长约5公里,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陆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陆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招标厅。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金刚堰路145号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写字楼1101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人:王建红、武丽娜、许晶
电 话:0351-5265967 电 话: 0351-2508257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