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5-102208-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450,000
四、采购数量: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报价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凡不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以报名;
报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5 月19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2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5 月26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5 月26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2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海南路1号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751700
传真:020-81751700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胡启超联系电话:020-85530825-670
传真:020-85520192-111 邮编:51066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75170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先生联系电话:020-85530825-67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