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 B1701ZB08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磊
项目联系电话:010-6918765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龙庆南路6号
联系方式:尤磊,010-691876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徽、刘洋,010-63832288-8621、8682,186126277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65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2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延庆区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项目编号
B1701ZB08015
2.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污泥处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规函【2015】1949号),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总占地面积约3.25公顷,工程处理规模为130吨/天,目前已具备实施基本条件。本项目采用好氧堆肥工艺,拟通过PPP模式引入专业的污泥处置运营机构,保证污泥处置厂的正常运营,并提高运营效率。
2.5采购内容
社会资本方在中标后,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延庆区政府将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给予社会资本方委托运营补贴。项目委托运营期限8年(可续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
采购需求
项目运营维护周期:8年
项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旧县镇常家营村东南
运作模式:PPP模式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1 法律要求
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
4.2 财务实力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实力要求包括:
净资产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3 业绩经验
自2012年9月1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规模在4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运营业绩,且运营期满一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 人员要求
自2012年9月1日起至递交截止日,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至少应拥有一个污泥处置设施的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 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9:00-11:30和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除外),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备查;
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09时30分。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2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龙庆南路6号
邮 编:102100
联系人:尤磊
电 话:010-69187659
传 真:010-69187659
电子邮件:5172832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8室
邮编:100071
联系人:王徽、刘洋
电话:010-63832288-8621、8682,18612627770
传真:010-63832288-8682
电子邮箱:663761136@qq.com
2017年9月1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