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化厂酚氰废水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已由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业水处理、污水处理;水处理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4评估业绩:在;提供在线运行可核实的相关项目业绩表(相关合同复印件3份)。
3.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3.6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适应本项目的其他资质文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和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3.8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9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3.10其他:资格预审,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签订技术协议后投标有效。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09-08 21:00:00至2017-09-18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9-18 09:0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大营子村 |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邮 编: |
邮 编:114033 |
联 系 人:白国春 |
联 系 人:龚佑发 |
电 话:0421-3330805 |
电 话:0412-6736772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
账 号: |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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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