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福建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洋里污水处理厂生产区域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对现有一期工程处理污水量20万吨/日,二期工程10万吨/日,三期工程10万吨/日排放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范围内的提升泵房及细格栅、鼓风机房、一二三期流量计井、三期二次提升泵房、三期深床滤池、MBR生物反应池(原二期生物反应池)、MBR生物反应池及膜池(原二期二沉池)、一二三期紫外线消毒渠、一期生物反应池、一二三期加药间、一期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车间、2#变电所,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管道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的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结算完成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为27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174.88万元,最终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但下浮20%及调整系数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购买,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712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元(¥34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邮编:350012

  电 话:0591-63506782,传真:0591-6350669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文平、池惠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工商银行(轮换时间:2017年6月、9月、12月)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402028129600052597-000000005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06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