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污水污泥处理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340020012
项目联系人:司承祚
项目联系电话:15690058882
采购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1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3575278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3680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开发区曦城花语物业综合楼三楼招标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开发区曦城花语物业综合楼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3)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4)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5)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含)(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6)具有不低于支付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使用费36.80亿元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函等)。7)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投资(要求实际控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总规模不少于60万吨/日(计入业绩总规模的单体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规模需大于或等于1万吨/日,以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为准);8)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申请人要求实际控股,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为一级A且运营1年以上,以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以及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运营状况良好业绩证明为准)。9)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不良记录;11)申请人守法经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12)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1月以来申请人为其授权委托人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同此要求)。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备注: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6、被授权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7、满足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8、公司简介。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均须交验原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递交2、3项)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