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团风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团风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就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厂级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厂级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DCG20170908-4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及型号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Q-CL501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五参数快速测定仪 |
1台 |
19万元 |
2 |
TB-2000便携式浊度仪 |
1台 | |
3 |
Q-SD500便携式色度测定仪 |
1台 | |
4 |
TA-9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
5 |
酸度计 |
1台 | |
6 |
D-50稀释配液器 |
1台 | |
7 |
纯水机 |
1台 | |
8 |
A-07氯酸盐比色器 |
1台 | |
9 |
H-9000S重金属安全扫描仪 |
1台 | |
10 |
冰箱 |
1台 | |
11 |
D-60高锰酸盐滴定法COD测定仪 |
1台 | |
12 |
电导率 |
1台 | |
13 |
玻璃器皿及试剂附材 |
1套 | |
14 |
实验服及标牌 |
1套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1起至2017年9月13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
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谈判保证金需从供应商企业帐户转账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厂级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字样(开户名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黄冈市工行八一路支行;账号:1814020209200003432;行号:102533010032。谈判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企业账户转账,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只对供应商企业账户转账);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9日上午11:3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3:00止。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3:00时。
十一、谈判地点: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团风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
联系人:詹必忠 电 话:0713-6306656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