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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7-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8-29-132]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水利(公开)0240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乌兰浩特市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252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原件(对于己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7室4号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7室4号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照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对于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需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己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以上任一网站上的信用查询记录(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除第(9)项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11)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红章)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需携带U盘(拷取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对招标公告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30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四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30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四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仿古街6号楼104门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秦晓冬

  联系电话:0482-8411888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15050162664500000039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区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吕志明

  联系电话:1394829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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