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梧县六堡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TJC-20173003-C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姣
项目联系电话:0774-272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苍梧县六堡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苍梧县六堡镇六堡街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774-29701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姣 0774-2729888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龙圩区银兴一路2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广西桦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智华
地址:梧州市工业园区
邮编:543000
电话:0774-3891166
二、质疑项目名称: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GXTJC-20173003-CW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收悉你公司递交的关于“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GXTJC-20173003-CW)”项目质疑函一份,针对你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1、招标文件上没有写清楚要进行二次报价。
答复: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的“服务商须知”中的第20.3~20.5项条款内容均已说明了磋商的内容及次数。
2、进行二次报价时候没有公开所参有与单位的价格。
答复: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并没有要求公开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
3、开标结束后,没有公开所有参与单位在这次招标中的分数。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中没有规定公开所有参与单位的分数。
4、这个工程是以综合评分为标准,有无必要进行二次报价?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驳回,质疑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二、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