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阴昱阳中水净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安祥寺村东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山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
HFDL-17052 成套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污水处理设备成套、自动化控制及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环保设备销售的企业。
3.2具有相关资质及完备的ISO体系认证。
3.3近3年内必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同期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5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
A、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基本开户行银行资信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G、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H、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4.2报 名 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基本帐户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丰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学府街128号兰亭银座商务楼1302B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樊女士 温经理
电 话:0351-7024438转812 0351-8334970
传 真:0351-7021679
电子邮件:hfdlzx@vip.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学府街支行
帐 号:7543018800000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