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县生态雅村强基工程东风镇后沟供水水源工程已由陇县生态雅村强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陇生态办发〔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7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陇县水利水电工作队,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陇县生态雅村强基工程东风镇后沟供水水源工程招标依据陇县水利局《关于陇县生态雅村强基工程东风镇后沟供水水源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水发〔2017〕22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修集水井1眼,蓄水池1座,一、二级提水泵站两座,铺设上水管道2.3公里,架设高低压线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3.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无在建工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具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4 投标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招标人将对投标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在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陇县市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包括: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含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县水利水电工作队
地 址:陇县北河东路6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892410680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029-3368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