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环境保护局的沭阳县村居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三次)已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村居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编制全县村居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覆盖全县所有村居(城区除外),报经县政府审定,达到省级评审标准后组织实施。
1.3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编制成果完成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后经县级审查合格支付合同价的30%,达到省级评审标准后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在取得县政府批复文件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村居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三次)
1.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0万元整,高于或等于本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中体现不出专业的,以职称申报表或毕业证书中专业为准);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为准;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如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将劳动聘用合同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
4.4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得分不低于65分。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9月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且信用报告得分不低于65分。(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84338768)注:(1)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 其他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中标后不得转包;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3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二楼);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迎宾大道1106号地 址:沭阳县迎宾大道369号
联 系 人:许良国联 系 人:严星
电 话:052783560172电 话:13235121262
传 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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