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驿政采招[2018]41号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驻马店市驿城大道(清河大道—确山边界)道路排水配套工程PPP项目 已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被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大道(清河大道—确山边界)道路排水配套工程PPP项目
2、采购编号:驿政采招[2018]41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驻马店市驿城大道(清河大道—确山边界)道路排水配套工程PPP 项目建设,规划建设道路总长度为5152.8m,宽60 米,设计时速60km/时,主干道,全线设置小桥13 米/座,涵洞12 道,填方136596 立方米,挖方63415 立方米,清表314320.8 平方米,以及道路两侧各30 米绿化工程。工程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交通工程等。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合作期限15 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维护期13 年。
2、项目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44,513.73 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8,445.7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6.48 万元,基本预备费2,030.11 万元,建设期利息 1,881.36 万元。
3、运作模式:BOT
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社会资本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2017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企业出具书面声明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企业出具书面声明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企业出具书面声明为准;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申请人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中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资质不可视为供应商资质)。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提供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提供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申请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类);申请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7、申请人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告知函均可)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及成立项目公司时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四、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2、7、8款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四、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款规定。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瀚宇商务17楼
联系电话: 0396-2138991 电 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郝飞翔
十一、监督单位
驿城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九监察组 洪先生 0396-3698093
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张女士 0396-2830470
日期: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