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0〕5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青龙湖镇01街区北环路南用地线到青龙湖镇01街区青龙湖大街北用地线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435米,宽度30米;管线全长1890.3米,其中:给水管线476米(管径:dn315),雨水管线475米(管径:dn500-dn600),污水管线469.3米(管径:dn500),再生水管线470米(管径:dn200)。 合同估算价 1160.68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84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和再生水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