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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4 数据编号: 21365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已由赣发改备[2019]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
2.1.2、标段名称: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1.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水厂。
2.1.4、建设规模:工程新建4万m3/d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构筑物。内容包括中间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臭氧发生间、反冲洗泵房、排水排泥池、脱水车间、加药间改造等配套构筑物及相应电源外线。
2.1.5、招标控制价:51731674.09元
2.1.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及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且建设规模在4万 m3/日及以上的自来水厂工程施工项目 。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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