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覃塘街道龙凤村15-17队(巫屋、五小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街道龙凤村15-17队(巫屋、五小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已由《贵乡振复》(202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乡村振兴局,并经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以覃塘区政府采购计划书审批计划编号:TTZC2021-G2-01689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贵财预[2020]319号),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报建号(如有):/
2.3 建设地点:覃塘街道龙凤村
2.4 建设规模:外立面改造153户,池塘清淤美化1处,村史馆1座,休闲公园1个,微景观1批,绿化亮化及休闲配套设施,标志牌1个等(以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柒拾贰万壹仟肆佰陆拾元陆角玖分(¥8721460.69)。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覃塘街道龙凤村15-17队(巫屋、五小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1项。(以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共 1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贰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地点: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g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