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渤海段施工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渤海段施工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景招a202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渤海段已经景发改投资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渤海段位于景宁县小溪流域内渤海坑至渤海乡镇现状污水处理池段。本项目分为岸坡整治部分和水域治理部分,岸坡整治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护岸加固提升958m、生态修复面积7235.9㎡(主要节点2处)等;水域治理部分主要内容为水上巡查维护通道,位于丽水景宁千峡湖库区,主道长度为1820m,总面积为11776㎡。
本工程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招标控制价:56026545.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0个月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渤海段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