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19 数据编号: 223065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一期)第3标段施工”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一期)第3标段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控制价,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的本通知的附件,上述材料以本次上传文件为准。

  二、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更改为人民币403048517.34元。招标文件中有关最高

  控制价部分一并更改。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0)点“其他”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5条款修改为:1.5.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不再进行经济补偿。1.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规定向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1.5.3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同时,视为同意本条款规定,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一次性缴交上述相关费用,投标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