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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0 数据编号: 22312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三江平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MGC(202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三江平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片区)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文件以佳发改农经[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金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三江平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片区);
2.2建设地点: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保护与恢复湿地,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7月30日,共计14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170259.4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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