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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0 数据编号: 223193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十三化建-第一分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煤气净化部分-工艺不锈钢管道255.946t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煤气净化部分
工艺不锈钢管道255.946t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煤气净化部分,建设资金已落实,工艺不锈钢管道255.946t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MGMQJH036)。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MGMQJH036/01
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第一分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煤气净化部分-工艺不锈钢管道255.946t-标段包01
采购内容及范围:工艺不锈钢管道:不锈钢无缝钢管255.945t。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2.3交货地点: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马钢北区施工现场(19号门进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执行国家标准。
2.5其他:
2.5.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人对公收款账号: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永安支行开户帐号:1300 1695 8080 5050 30762.5.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若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中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5.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5.3.1投标人中标,但其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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