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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3-11 数据编号: 232158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金寨县城区市政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367

二、备案编号:JZZB-GC-20220209

三、项目名称:金寨县城区市政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

四、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城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六、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城区

七、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该项目位于金寨县城区。主要施工内容为根据管网检测报告,对红军大道、天堂寨路、金叶路、梅山湖路、笔架山路污水管网进行管网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约100米,其余均采用非开挖修复(点状原位固化法及碎管法),管道修复完成后需进行CCTV检测,并保留影像资料,作为施工验收的依据。本项目投资约302.78万。

十、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一、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①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③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 3 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3.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 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4.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须同时满足上述第(一)款要求(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十三、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金寨县城区。主要施工内容为根据管网检测报告,对红军大道、天堂寨路、金叶路、梅山湖路、笔架山路污水管网进行管网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约100米,其余均采用非开挖修复(点状原位固化法及碎管法),管道修复完成后需进行CCTV检测,并保留影像资料,作为施工验收的依据。

十四、标段数: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2022310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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