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工程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PPP 工程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工程项目监理(重新招标)已由邵武市城市管理局以南发改审批【20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武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佳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500t/d以内,配置 1×500t/d 机械炉排炉+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附属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工程项目监理的施工阶段(含设备安装)、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建筑工程费用为11365.42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0904.52 万元,安装工程费为2717.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3529.58 万元。计费额暂定18225.86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及《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289.9106万元,最低限价217.4329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及《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