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公告
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 ( E650000390100430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303001)已由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轮台县振鑫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2.项目规模: 新建供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约70公里,配套周边停车场、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4303001001标段(包)名称: 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巴州轮台县市政管网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长输管道GB1许可证;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