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期) 已由 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平谷发改(审)〔202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洳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位于平谷区平谷镇赵各庄村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26.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18.5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4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屋面、暖通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仪表工程、工艺管线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规模3万m3/d,主要包括:新建臭氧发生间,建筑面积242.35平方米;新建臭氧催化氧化池,占地面积393.88平方米;新建变配电室,建筑面积283.75平方米;以及电气工程、自控工程、仪表工程、暖通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