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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0 数据编号: 322461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4万m3/d,占地面积约2.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进水监测间、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站、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出水监测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新建d1200污水管350m,新建d800雨水管343m。 
2.3 监理服务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各考核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在开工后 270 个日历天内,工程项目全工艺流程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2)在开工后 330 个日历天内,工程建设内容全部达到交付生产调试的条件并经代建单位确认后交付代建单位组织生产调试。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010248.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1)提供完成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提供电力线路(若有)施工、污水管网接入厂区的监理服务;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并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本项目施工承包人进度及结算款支付进行审核,组织工程变更管理与审核。
(2)提供设备及生产工艺调试、联合试运转、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的监理服务。
(3)整体项目验收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指定的代建单位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审核竣工图及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其他相关服务阶段等的监理服务工作。
(4)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指定的代建单位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报监等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余泥排放、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节能备案等工作。
(5)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整体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
(6)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7)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6 承包方式:?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无安全生产事故。
2.10.上述标准如存在不一致的,监理人应当报告委托人,由委托人书面确认适用的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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