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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1 数据编号: 32298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牡丹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防洪工程已由牡开发区经发审批﹝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防洪工程
2.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7,183,415.36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总工期181日历天
2.4本标段建设地点:亮子河鹤大高速和兴林路之间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810米,涵闸2座,新建护岸200米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9月份-2022年11)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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